拜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制造的金属材料管道规范WN416C--焊接和试验 1. 适用范围 本公司标准适用于金属材料所制管道和类似组件(如总管、盘管等)的焊接工作和检测 /检验程序,这些金属材料符合第7 节要求,最大公称压力为PN 250,管道和组件由公 司的承包商或分包商制造,放置在工地范围内。为规范本公司标准,将上述工厂或企业 称为制造商或管道装配商。 对于按规范进行的焊接和检测/检验工作,本公司标准还考虑了法律要求、法规和技术规 范。 如果法规和技术规范所规定的要求超出本公司标准的相关要求,则在适用之处,必须以 前者为准。 与本公司标准不符的任何要求都必须取得公司及相应质检(QA)部门的书面批准。对于由 焊接专家检测/检验的管道,必须获得质检(QA)部门批准。 2.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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