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方案(试行)为确保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工作顺利开展,有效控制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基本要求(一)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统筹负责辖区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转运的指挥调度工作。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都应转运至定点医院集中救治。医疗机构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时,需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由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急救中心,将病例转运至定点救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