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小城镇绿色建筑设计导则 美丽城镇建设是浙江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是浙江城镇高质量发展、统筹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抓手。其中,推广普及绿色建筑,是将该地区建设成为绿色、低碳、节能、生态城镇的必然要求。制定《浙江省小城镇绿色建筑设计导则》,就是要在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规划成果的基础上,总结近年来绿色建筑的实践经验,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和应用研究成果,并结合浙江省小城镇建设发展的需求,建立一套适合浙江省小城镇实施的绿色建筑设计要求的技术导则。 本导则共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场地生态保护与城镇风貌协调;5.土地集约利用与空间高效利用;6.场地微气候优化;7.气候适应性建筑设计与室内环境质量;8.资源节约利用和能源优化使用;9.建筑安全性和以人为本设计等。本导则在第4、5、6、7章在城镇风貌协调、城镇历史传承、地域性建筑设计等方面加强了适宜性、地域性和针对性。第8章中电气、暖通等相关内容有所简略,详细可参考《浙江省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33/1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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