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周到春秋战国时期,实行“受民受疆土”、封邦建国的诸侯分封制, 各诸侯在封国内统揽行政、军事及经济等权,军和民是无分别的。当时人口 少,生产力低下,部落氏族之间战争频繁,部落诸侯国民在不打仗时为民, 打仗时人人参战,大家为兵。到了秦始皇赢政二十六年(公元前221 年), 秦统一六国后,秦始皇废除诸侯分封制,推行以郡县制为基础的中央集权制。 在迁豪(将原六国权贵及各地富豪12 万户迁居到京城咸阳附近,置于中央政 权的监视和控制之下)的同时,下令收缴民间所藏的武器,运到咸阳加以销 毁,确立“民任传输,兵任征战”制度,军资兵饷由民缴税赋承担,军民从 此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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