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本市预拌混凝土企业建设与生产,推动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促进预拌混凝土生产与城乡建设、生态环境相互协调,实现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的管理。预拌混凝土生产及运输管理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