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指导北京地区的空气源热泵系统应用,做到安全适用、经济合理、技术先进,同时保证工程质量和应用效果,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改造中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系统运行性能监测。空气源热泵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运行维护及系统运行性能监测,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