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北京市建筑信息模型应用和工程验收资料数字化管理与交付,提升建筑业数字化管理水平,规范建筑信息模型、工程验收资料的编码规则,实现建筑信息模型与工程验收资料的数据关联与交互,推动北京市工程竣工验收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建筑信息模型与工程验收资料间的数据关联与交互。建筑信息模型与工程验收资料的数据关联与交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