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放管服”改革和自然资源部“多测合一”的要求,统一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技术标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各阶段测绘事项技术要求和作业流程,确保测绘成果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房建类和市政交通场站类工程(不含线性类工程)建设项目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与不动产登记全过程中支撑行政审批、确认、监督的测绘工作。工程建设项目的多测合一工作,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