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自然灾害发生后,集中安置点的选址、集中安置点的设立、集中安置人员的识别和安置、集中安置人员的生活敦助、应急期救助终止和集中安置人员救助管理的基本要求。本文件适用于自然灾害应急期集中安置人员的敦助工作 其他突发性公共事件对受影响人员的集中安置敦助工作可参考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