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基本要求、工作流程、调查前准备、调查取证、技术鉴定、事故分析、调查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组织的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分析工作。其他突发事故调查也可参照本文件执行。本文件不适用于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