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适应首都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优化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用能需求,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建筑碳排放,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低碳技术在北京市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的设计应用。城市综合客运交通枢纽低碳技术的设计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