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技术经济政策,指导和规范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在各类回填工程中的应用与推广,做到安全适用、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中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的设计、生产、施工和验收。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的应用范围包括土建项目的基槽及路面基础、管沟等回填工程。建筑垃圾再生回填材料的应用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