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木结构工程施工管理,规范工艺做法,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北京行政区域内建筑木结构工程的施工,不适用于文物建筑和按文物管理的建筑木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的施工工艺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