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开展招生体检服务的基本要求、服务要求和质量控制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承担普通高等学校、北京市高级中等学校(含普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招生体检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也适用于五年高职的招生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