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综合能源多表合一远传抄表监测系统(简称监测系统)的系统结构、安全要求、一级监测系统功能要求、二级监测系统功能要求及性能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城乡既有建筑和新建建筑的水、电、气、热监测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