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玻璃纤维增强筋在工程边坡支护中的应用做到技术先进、质量可靠、安全适用、经济合理、保护环境,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工程边坡的土钉墙、排桩等临时性围护结构的设计、施工及质量验收。采用玻璃纤维增强筋支护技术除应执行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