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764.17-2021 用水定额 第17部分:预拌混凝土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混凝土用水定额的计算方法、用水定额和管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用水管理。 本文件是DB11/T 1764《用水定额》的第17部分。DB11/T 1764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第2部分:蔬菜和中药材; ——第13部分:白酒和啤酒; ——第15部分:整车制造; ——第16部分:中成药; ——第18部分:水泥; ——第19部分:乳制品; ——第20部分:调味品与发酵制品; ——第22部分:焙烤食品; ——第28部分:机关; ——第30部分:洗车; ——第32部分:餐饮; ——第35部分:高尔夫球场; ——第39部分:地铁站; ——第40部分:客运站; ——第42部分:居民生活。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由北京市水务局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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