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1888-2021 海绵城市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为落实生态文明理念,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加强京津冀地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施工及质量管理,规范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验收,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京津冀地区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施工与验收。本标准不适用于湿陷性土、膨胀土及液化土的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雨水控制与利用工程的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