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并联型风电次同步振荡抑制装置(简称装置)的分类与命名规则、系统构成、系统接入、功能、性能、一次主设备、二次系统、试验等要求及相关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风电汇集地区 35kV 及以上风电场升压站、风电汇集站所用的次同步振荡抑制装置,输出超同步的装置可参考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