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燃煤火力发电机组锅炉设备(包括锅炉本体及其附属设备、辅助系统)进行检修时的总体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检修总结与资料归档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100 MW及以上容量的锅炉设备检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