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电缆牵引报警装置(以下简称装置)的技术条件、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外观、包装、运输及贮存等。本文件适用于35 kV及以下电力电缆在敷设时监测电缆牵引力并具备报警功能的装置,其他电压等级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