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水电水利工程地下洞室绿色施工,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地下洞室施工。地下洞室绿色施工应综合考虑工程所在地自然条件,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利用当地资源,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生态环境保护。绿色施工应及时进行评价,评价前应根据工程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与资源节约分析情况确定绿色施工评价要素,作为绿色施工的评价依据。地下洞室绿色施工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