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对 DL/T1134-2009《大坝安全监测数据自动采集装置》的修订,本文件与 DL/T 1134-2009 相比,除编辑性改动外,主要变化如下: 修了“性”2 删除了“工作状态”的术语定义 (见2009 版 3.2); 一删除了“待机状态”的术语定义(见2009 版3.3); 删除了“数据采集模块”的术语定义(见2009 版3.5) 一修改了“结、组成及要求”的内容(见4.2 了“数”(4.3.12 修改了“通信”的内容(见 4.3.1.6); 修改了“电源管理”的内容(见4.3.1.7 增加了“人比测”的能( 4.3.1.9 增加了“抗工频干扰”的功能要求(见4.3.4) 修改了“工作电源”的内容(见4.4.5 -删除了“数据采集模块功耗”(见2009 版4.4.6) 修改了“主要试验设备”内容(见 5.1.2 修改了“数据存储”的试验要(见53.5 删除了“功耗”试验(见2009 版 5.4.6); 增加了“抗工频干扰试验”(见 5.12) 改了“1”(6.3 增加了“说明书”的要求(见7.2)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文件由电力行业大坝安全监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DL/TC32)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南京南瑞水利水电科技有限公司、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邓检华、刘果、荆岫岩、赵斌、崔岗、胡波、王璞、蓝彦、马文锋、罗孝兵、邹君、李桂平、郑水华、凌骐、陈俊生、李召阳、熊红阳、沈慧。本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9年首次发布为 DL/T 1134-2009
本文件规定了大坝安全测数据自动采集置采集置的求试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的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 DL/T 947 及 DL/T 948 中规定的各种传感器数据自动采集的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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