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烟气袋式除尘器及附属设备选型的技术要求,主要内容有:袋式除尘器选型基础参数;除尘器本体、除尘器花板、除尘器滤袋、除尘器袋笼、气流分布板、清灰气源、除尘器气布比、脉冲阀、除尘器配套工艺的选择;袋式除尘器电气选型;除尘器控制系统及主要仪表、软件选型;袋式除尘器控制方式的选择。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环境保护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参加起草的单位:东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南京3521特种装备厂、江苏宜兴台鹰滤材有限公司、郑州新力电力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徐忠、许广林、沈恒根、杨传遍、朱伟奇、周和平、夏新伟、王敏媛、丁宏星、李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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