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35kV~220kV变电站中的无功补偿装置,包括10kV~66kV的并联电容器装置、并联电抗器装置、静止无功补偿器装置、静止无功发生器装置的工程设计。本标准适用于35kV~220kV新建变电站,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管理中心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电力规划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济南迪生电子电气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东北电力设计院、北京电力设计院、沈阳电力勘测设计院、许继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宏德、袁智强、吕伟强、孙士民、张利、张东江、曹林放、潘东华、汪亚伦、杨益芹、汪筝、徐劲松、梁学宇、孙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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