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是根据《中国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电力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6]1093号文)的安排,对DL/T 659-1998进行修订的。 本标准与DL/T 659-1998比较有以下主要变化: 适用范围扩大为单机容量125MW-600MW等级机组的火力发电厂新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分散控制系统,以及由可编程控制器和用于汽轮机控制系统的以微处理机为基础的其他控制系统。不仅适用于最终验收测试,也适用于168h(72h)验收测试。 功能测试中增加了与厂级监控信息系统接口和卫星定位系统相关功能要求;输出/输出通道检查数量由选取30个-50个,修改为系统总量的20%-5%。 系统综合考核除采用可用率外,增加了可靠性评估,并对考核方法进行了修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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