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锅炉燃烧系统的设计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容量为65t/h~3000t/h级煤粉燃烧锅炉燃烧系统的设计计算。对于循环流化床锅炉、燃油锅炉、燃天然气锅炉,可参照使用本标准的相关部分。 本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文)的要求制定的。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并归121。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北电力设计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建中、安永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