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卫生部颁布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参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GBZ l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并结合了电力行业职业卫生防护的特点制定。目的是指导电力企业实施劳动者的健康监护,做好电力企业职业健康监护的规范化管理,保护电力企业劳动者健康,促进电力工业可持续发展。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电力职业安全卫生分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由国家电网公司职业病防治院、全国电力行业劳动环境检测监督总站、北京电力医院、山东电力集团公司卫生处、山东电力中心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宣逸群、商明伟、杨汉中、骆建明、曹仲伟、柳凤源、齐达立、杨俊海、王先升、郑晓琴、项建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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