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电水利工程缆索起重机的安装、运行、维护、保养、拆除、运输等方面的安全操作技术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水电水利工程使用的平移式、辐射式、固定式、摆塔式缆索起重机。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电力行业水电施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5.2.1 1绳索系统安装: 1安装过程中应设专人统一指挥,并保持通信系统通畅。 2承载索过江应设置安全警戒区域,船舶、汽车其他设备及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安全警戒区,并设专人进行监视。 3施工用地锚在使用前必须验收合格,必要时应进行拉力试验。要继续使用的地锚应加以保护,重新使用时应进行检验。 4承载索长度应精准测量,做好标识。 5承载索过江用的卷扬机、导向滑轮等设备和工器具按安装技术文件要求布置,必须固定牢固可靠。 6承载索绞盘应固定牢靠,刹车装置运行可靠,承载索溜放时应设置反向拽拉控制,以防承载索溜放过快而失控。 7截取承载索时,严禁用火焰或高温切割,切割后的截面要求平整无损。 8承载索索头浇铸应严格按厂家提供的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操作,首次浇铸应在厂家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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