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2012年第1号公告批准发布,自2012年3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电力系统的设计行业,适用于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的自动化系统新建、扩建和改造工程的设计,包括配套建设的厂站端自动化系统。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及深度应符合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