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水轮机调节系统及装置的运行与检修技术要求;故障及事故处理措施;检修维护的基本内容及计划、工期控制原则等。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容量350Nm 及以上的水轮机电液调速器及其配套使用的油压装置与附属设备,包括数字式、模拟式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其他容量、类型的水轮机调速器及配套使用的油压装置与附属设备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