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火力发电厂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深度规定》的第12部分,规定了火力发电厂采暖通风及空气调节部分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和深度的基本要求。 本部分共12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图总说明及卷册目录,标识系统设计说明,设备与材料清册,采暖,空调,通风、除尘,喷水(雾)抑尘,真空清扫,采暖、空调室外管网,采暖及空调加热站、制冷站。 本规范面向相关设计单位、管理部门、设计人员、工程施工单位及人员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