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保护的术语和定义、电容器分类及元件连接方式、电容器装置的继电保护、电容器组不平衡保护、延时电流速断保护和过电流保护、过电压保护和低电压保护以及其他保护。本标准适用于电力系统中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变电站内6kV~110kV高压并联电容器装置的不平衡保护。本标准不包含电容器装置的暂态过电压保护和单台电容器用熔断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