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火力发电用止回阀的结构型式、选型、出厂检验与监造、现场安装、运行维护与检修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火力发电厂汽、水系统用法兰、焊接、对夹连接的止回阀,其工作压力小于等于45MPa,工作温度小于等于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