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电子式互感器在现场交接验收中的交接验收试验、资料验收、设备验收以及现场交接验收评价等内容。本标准适用于交流1000kV及以下电压等级的变电站及发电厂中新安装、改装的电子式互感器。本标准提到的电子式互感器包括传感器(电气测量与采集)和合并单元两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