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在设计中合理选用变频调速系统,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实现辅机设备高效节能运行,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或改建的火力发电厂电压等级为10kV及以下异步电动机变频调速系统设计。变频调速系统设计不应影响机组运行的安全性,系统设备选择应贯彻执行技术成熟、性能可靠、经济适用、使用维护方便的原则。变频调速系统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