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卧式自然循环余热锅炉检修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日常维护的项目、内容、方法、周期和问题的处理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锅炉出口蒸汽压力大于4.4MPa,蒸汽温度大于500℃,无补燃、卧式、自然循环燃气-蒸汽联合循环机组余热锅炉,其他型式余热锅炉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