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建设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建标[2011]156号通知联合批准发布,自2011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共八章,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选址与总图布置,主体设施,配套设施,环境保护与劳动保护,建筑标准,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本标准附条文说明。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新建生活垃圾收集站工程项目,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可参照执行。 本建设标准面向相关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单位,相关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