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建筑机械与设备用油液(液压油、润滑油、燃油)固体颗粒污染清洁度的分级制。规定了清洁度分级原则和分级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机械与设备用液压油、润滑油、燃油以及液压系统、润滑系统、燃油系统零件、组件的油液。城市客车与城建车辆的油液亦应参照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