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木复合门的术语和定义、分类、代码及标记、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民用建筑室内木复合门。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制品与构配件产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龙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海门协翔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龙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德华兔宝宝装饰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娄乃琳、刘美霞、陈祖新、余宁馨、黄新、黄华、刘锳、陈耀星、刘存、王建伟、沈金祥、江涛、季平进、高真、袁政宇、沈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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