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泡沫玻璃保温防水紧密型系统的应用,做到保证质量、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环保节能,制定本规程。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民用建筑和一般工业建筑屋面、地面工程等采用泡沫玻璃保温防水紧密型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泡沫玻璃保温防水紧密型系统的设计和施工,应符合国家环境保护、建筑节能和防火安全等有关规定,并应依据不同工程项目制定相应的措施。泡沫玻璃保温防水紧密型系统的设计、施工和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