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义务教育阶段盲校普通教室、学科教学、医疗康复、教学资源中心和职业技术教育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本标准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盲校配备教学与医疗康复仪器设备使用。本标准也可作为接收视力残疾学生随班就读的普通中小学校配备相关教学与医疗康复用仪器设备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