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JR/T 0021《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的第3部分。JR/T 0021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1 部分:公告分类;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2 部分:首次披露;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4 部分:公司治理类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5 部分:权益变动类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6 部分:融资类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7 部分:其他临时公告; ——上市公司公告电子化规范第8 部分:定期报告。 本文件代替JR/T 0021—2004《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电子化规范》,与JR/T 0021—2004相比,除结构调 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a) 更改了分类标准框架结构调整(见7.1)。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SAC/TC 180/SC4)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80)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 中证信息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中证数据有限责任公司、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 公司、中证股转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致远速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姚前、蒋东兴、喻华丽、陈炜、路一、俞志钢、曾颖、赖华贵、李斌、林燕文、 邓彦丰、陈晓玲、陈智斌、费永建、郑斌祥、徐乾、张建庚、刘青青、李昱明、刘彬、汪萌、吴垠、赵伟、 王瑞喆、童程伟、王一菲、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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