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区划图(集)的编制原则、资料来源和利用、数学基础、规格和内容结构及编排、表示内容和方法、技术路线和生产流程、地图符号和色彩系统、装帧和印刷设计、质量控制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单张地图、地图集、电子类地图等国家行政区划图(集)的编制。其他类型地图可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