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中医医院协同办公系统的规划设计、系统开发、部署实施以及相关业务应用系统的测试、验收和评价等工作。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医院协同办公系统建设的基本功能要求,对各中医医院协同办公基本子系统的业务功能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了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