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各类中医医疗机构、综合医院中医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的中医医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部署和应用,但不包括具体技术实现方案。建设单位可依据本标准对开发商提出建设要求。本标准规定了中医医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的总体技术要求、框架和基本功能要求,定义了项目管理、经费管理、成果管理、绩效管理、信息服务、专家库管理、设备管理、安全规范和性能要求等,提出了提供中医医院科研管理信息系统服务机构应遵循的功能和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