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提出了头痛的术语和定义、临床诊断、临床治疗与推荐建议和预防与调护。本标准适用于头痛的中医药临床诊疗。适用于各级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以及开展中医药服务的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者为中医(中西医结合)各专业执业中医师、执业助理中医师(儿科除外),临床执业医师可参考使用。本标准适用于中医药教学、科研工作。本标准适用人群为18岁及以上成年头痛患者(含老年人),但不包括儿童、孕妇等特殊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