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建筑 门 窗 产 品的节能性能,规范市场秩序,促进建筑节能技术进步,提高建筑物的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建筑节能及能效标识工作,借鉴国外门窗行业管理模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于2002年起组织国内外相关机构及专家,开展了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的研究。原建设部于2006年12月29 日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建科〔2006〕319号)(见附录一),标志着我国开始实施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