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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SN-TG010-2010 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  下载

为了确保生活垃圾焚烧厂(以下简称焚烧厂)安全、稳定运行,规范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生产的安全性评价工作,制定本《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1.1解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是我国新兴的市政环境工程之一,焚烧厂的安全生产与否,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日常生活,特别关系到城镇市容环境文明卫生乃至社会稳定大局,需要从业人员予以足够的重视。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持续安全生产,规范和促进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遵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参照相关行业的管理经验,结合多家生活垃圾焚烧厂多年安全生产管理的实践经验,编制了本安全性评价技术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已经投产运行的炉排型焚烧炉的焚烧厂,流化床垃圾焚烧厂参照执行。
[l .2解析] 目前我国生活垃圾焚烧厂应用的焚烧炉基本上是以炉排型焚烧炉与流化床焚烧炉的焚烧技术为主。由于两种焚烧技术有较大差别,难以统一在一起,故本导则仅针对炉排型焚烧炉提出规范性指导意见。考虑采用流化床焚烧技术时,在相应技术规范尚未发布的情况下暂时参照执行炉排型焚烧炉技术规范的事实,对采用流化床的垃圾焚烧厂也需要参照本导则指导焚烧厂的安全运行。
本导则用于焚烧厂安全自评价,并可为政府监管部门组织专家评价提供依据。
[l .3解析] 本导则可作为焚烧厂运行过程中安全状况评价的指导性文件,为焚烧厂自我完善和提高提供技术指导。按《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 137组织进行焚烧厂评价的主体,将在按照本导则进行自评价的基础上进行焚烧厂的总体评价。
焚烧厂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运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和方法,从生产设施安全使用和管理、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安全管理等三个主要方面进行综合性评价。在自评价过程中,应以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和评价为切人点,查找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通过辨识、分析和诊断,查清焚烧厂自身安全生产的量化现状,掌握客观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严重程度,提出并实施合理可行的安全技术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和建议,实现焚烧厂安全生产的全过程控制,减少进而避免人身伤亡和设备事故。
[1 .4解析】应以下列主要评价因素为重点:
1 生产设施应符合安全条件;
2 生产工器具应符合安全条件 ;
3 人员技术素质应达到安全要求 ;
4 劳动安全作业环境应符合安全条 件 ;
5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 和 标 准 执行情况;
6 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
7 生产设施、工机具的使用管理水平 , 重 点 检查特种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8 各项生产重 大 事 故 的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
9 事故应急管理情况,即针对焚烧厂重大危险 源 可 能 引发的各类事故和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所制定的反事故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情况。
焚烧厂安全性评价工作应做到:
1 坚持客观性、全面性、公正 性 、权 威 性,准确分析和切实掌握安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保持动态性、闭环性,对 评 价 过 程循环推进、持续改进;
建立日常化、过程化的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
贯彻人性化、基层化,将防范、控制措施落实到 安 全 生产管理的具体环节中;
坚持标准化 、 程 序 化、制度化,推行国际标准管理体系。
通过全面、系统地加强生活垃圾焚烧厂的日常安全运行与管理工作,达到对构建生活垃圾焚烧厂安全生产坚实基础发挥行之有效的作用。通过安全性评价这种形式使焚烧厂全体员工持续接受安全人文教育和业务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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