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住宅工程质量的总体水平,有效地预防和控制住宅工程的质量通病,制定本标准。本标准适用于住宅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其他建筑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可参照本标准的规定执行。住宅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监督等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质量通病的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自治区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